《矿井重要设施保卫制度》讲解了矿井内各项重要设施的保卫措施,明确了不同区域和设施的责任人及其职责。该制度指出对矿井的各项重要设施制定具体的保卫措施,并责任到人。主井井口由三个运输班长总负责,要求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并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无法处理时向主管领导汇报。付井井口由三个把勾班长总负责,同样强调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及问题上报机制。主扇房由机电队长负责,需加强对主扇的巡视,禁止乱拉主扇以确保正常通风。火药库由实物保管总负责,保安人员需杜绝火药丢失现象。对于井上、下变电所,建立严格的出入人员检查登记制度,保证供电正常。各责任人必须认真负责、忠于职守,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确保矿井安全工作的正常进行。
《矿井重要设施保卫制度》适用于煤矿企业,尤其是那些拥有复杂地下结构和多种关键设施的矿山。它为矿井管理人员提供了具体的安全管理指导方针,确保从主井、付井到变电所等各个重要部位都能得到有效的保护。这份文件还特别适合一线工作人员,如运输班长、把勾班长、机电队长以及实物保管员等,帮助他们明确自身职责,提高安全意识,保障矿井整体运营的安全性和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