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制度》讲解了为了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确保柞水县国宝公司能够有效管理并及时申报作业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该制度详细规定了国宝公司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县卫生监督所提交包括公司基本情况、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及其来源、作业方式、应急救援措施等在内的职业危害因素汇总表。针对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引进等项目,自竣工验收后30日内需完成首次申报;当生产技术、工艺或材料发生变更时,应在30天内更新申报内容;如果企业终止生产,则需要办理申报注销手续。这些措施旨在通过严格规范的申报流程,保障员工健康权益,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矿山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制度》适用于矿山行业内的相关企业,尤其是像柞水县国宝公司这样存在特定职业病危害风险的企业。本制度不仅为这类企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也为企业管理层落实职业健康管理责任、构建完善的防护体系指明了方向。通过对制度的学习与应用,有助于提高全体员工对职业病预防的认识,增强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