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救护中队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讲解了矿井灾害预防和事故处理工作的原则,强调了“加强战备,严格训练,主动预防,积极抢救”。该责任制明确了救护中队队长对本队战斗装备与行动、教育与训练、日常管理、思想教育及达标竞赛等工作的全面负责性质。文件还提及了救护中队队长在组织制定长远、年度、季度和月份计划方面的作用,包括定期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各项工作的职责。在处理事故时,队长需要参与抢救指挥部的工作,根据处理事故的方案来制定救护队的行动计划,并且要统一指挥战斗行动,确保救援工作有序进行。
《矿救护中队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适用于煤矿企业中的救护中队及其直接管理人员。它为救护中队队长提供了一个明确的行为准则,指导其在矿井灾害预防和应对过程中如何履行职责,确保救护队伍具备高效的应急响应能力和良好的日常管理水平。该责任制对于提高救护效率、保障矿山作业人员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特别适用于那些面临较高安全风险的矿山企业,以及从事地下开采作业的企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