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长安全职责》讲解了矿长在保障矿山安全生产方面的具体责任与义务。该文档阐述了矿长需要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及本矿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法规,将安全工作贯穿于生产的各个环节,以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并提高各级领导人员的安全管理意识。矿长负有全面的领导责任。文档描述了矿长负责审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落实,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此外,矿长还需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安全生产机构和人员配备,保证有足够的资源用于安全管理。对于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矿长应予以审定并贯彻落实,持续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中,矿长要确保做到“三同时”,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相应的安全设施。矿长须定期听取直接责任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汇报,重视安全生产问题。组织安全卫生大检查是矿长的重要任务之一,通过督促重大隐患整改,确保生产环境的安全。当发生伤亡事故时,矿长负责组织调查处理,找出原因并采取预防措施。制定安全培训和学习计划也是矿长的职责所在,通过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
《矿长安全职责》适用于各类矿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特别是担任矿长职务的人员。这些人员需要明确自身在安全生产中的角色和责任,以便更好地履行职责,确保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该文件同样适用于矿山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部门以及相关管理人员,帮助他们理解矿长的工作重点和支持方向,从而协同合作,共同构建一个安全可靠的生产环境。同时,它也适用于新任或即将任职为矿长的人员,作为指导其开展工作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