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长防治水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讲解了矿长作为本矿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矿井防治水工作承担全面责任。文件描述了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水文地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以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矿长需建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并确保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该文件阐述了矿长需要定期听取总工程师和业务主管部门关于防治水工作的汇报,确保人力、物力及资金的落实。同时,文件强调了矿长负责制定每年的防治水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责任。文中还提到了矿长必须及时处理煤矿水害隐患,一旦发生伤亡事故,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立即组织抢救,以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禁迟报、谎报或瞒报各类伤亡事故。
《矿长防治水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适用于煤矿行业,尤其是煤矿企业的管理层,特别是矿长及其直接下属部门。该文件为煤矿企业提供了具体的指导方针,帮助其建立健全的防治水管理体系,确保在日常运营中能够有效预防和应对水害风险。它不仅适用于大型煤矿企业,也适用于中小型煤矿企业,旨在提高整个行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