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中心安全生产责任制》讲解了监控中心在矿井监测监控系统、工业电视监视系统、束管监测系统和电话管理与维护方面的职责,确保这些系统的正常运行。该文件描述了监控中心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的各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它明确了监控中心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并落实干警、职工及学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计划,以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操作水平。同时,文件指出监控中心需负责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安全生产“双基”建设、煤矿安全程度评估工作,以及监控系统施工作业规程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此外,文件还强调了对监测监控终端设备安撤、调校、维护工作的责任,监测数据的分析、整理、上报工作的重要性。文件中也提到执行安全办公会决定事宜,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问题,监督本单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执行事故分析制度。积极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新设备,鼓励开展安全生产科研和技术革新也是监控中心的重要任务。最后,《监控中心安全生产责任制》阐述了对于未能履行上述责任的情况,监控中心将负直接责任,并依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监控中心安全生产责任制》适用于煤炭行业的矿井监控中心及其相关部门,包括但不限于从事矿井监测监控系统、工业电视监视系统、束管监测系统和通信系统管理与维护的工作人员。此文件为监控中心的所有员工提供了明确的行为准则和工作指南,确保他们能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正确履行自身职责,保障矿井安全生产,减少事故发生率,提高整体安全管理水平。这对于所有涉及煤矿安全管理和技术支持的人员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指导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