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科长通防责任制》讲解了机电科长在矿井“一通三防”工作中的职责与任务。该文件描述了机电科长对本科室业务范围内的通风和防止瓦斯、煤尘、火灾事故等工作的全面负责,确保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行是其核心任务之一。文件强调了机电科长需对因机电运输原因导致的通防事故或隐患进行分析处理,并制定落实防范措施。同时,机电科长还须管理矿井采掘供电分开、局扇风电闭锁、双风机双电源及通防专业有关机电设备的工作。为保障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机电科长必须严格执行防爆设备入井合格证制度,定期组织井下设备防爆性能检查。文件也提到机电科长要参与设备安装维修质量的检查验收,监督皮带机超温洒水、烟雾报警、防灭火、转载点喷雾洒水等设施的可靠性及正常使用情况,并确保各机电峒室通防设施使用正常。协助通防部门推广先进技术和装备,搞好通防机电设备的质量验收和安全检查也是其重要职责。此外,机电科长还需参与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对本专业范围内的内容进行检查落实,编制并落实本专业的安全费用计划,配合通防部门完成主要通风机及局扇性能测定和矿井反风演习工作,定期检查主要通风机和反风设施。
《机电科长通防责任制》适用于煤矿企业的机电管理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特别是从事矿井机电设备管理、维护和操作的专业人员。该文件为机电科长提供了明确的工作指引,确保其能够有效履行通风和防灾责任,保障矿井生产和作业环境的安全稳定。这一责任制不仅适用于日常生产活动,也适用于应急响应和灾害预防工作中涉及机电设备的部分,为提高煤矿企业的整体安全生产水平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