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队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讲解了监测队副队长在安全生产中的具体职责与任务。该制度阐述了监测队副队长需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及上级指示,确保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并与职工共同做好自保和互保工作。文档描述了监测队副队长需跟班靠前指挥,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以及分管范围内隐患整改工作,确保现场安全生产。文件强调了其作为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必须坚持同职工同上同下,保证当班安全施工,杜绝违章指挥,制止“三违”。文中提到监测队副队长要负责各工作面监测装置的安装、检修、保养、回收工作,确保监测仪器灵敏可靠,准确反映井下瓦斯动态。此外,文件还指出发生事故时,监测队副队长应亲临现场组织抢救处理,并参与事故追查、分析和处理。深入生产现场,及时纠正违章行为,解决辖区内问题,协调处理相关事务,同时参与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演练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落实。
《监测队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适用于煤矿监测队的副队长岗位。这一制度为煤矿监测领域的管理人员提供了明确的行为准则和职责范围,确保他们在日常工作中能够严格执行国家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规定。它不仅适用于直接从事煤矿监测工作的人员,也适用于那些需要参与或监督安全生产过程的管理人员。通过该责任制,相关人员可以更好地履行自身职责,确保生产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保障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