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运副矿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讲解了机运副矿长在机电运输工作中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该责任制明确了机运副矿长需要同步进行机电运输工作的研究、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并将安全工作贯穿其中。负责矿区供电安全,制定并监督落实机电运输设备的更新改造计划,确保安全保护装置和设施完善,从而提升矿井装备水平。完善矿井机电运输管理制度、生产标准和技术规范,持续提高机电运输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季节变化,提前做好防洪、抗灾、防冻等设备的检修与组织准备工作,深入现场解决重大安全隐患。此外,机运副矿长还需参加新建、改扩建矿井、水平、采区的验收工作,在发生事故时亲临现场组织抢救处理。
《机运副矿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适用于煤矿行业领域中担任机运副矿长职务的人员。这些人员需全面负责矿井机电运输系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通过制度建设、设备维护、隐患排查和应急处理等多方面措施,保障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运营,确保机电运输系统稳定可靠,为煤矿的安全高效生产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