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口站管理制度》讲解了煤矿企业为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矿井安全生产而设立的井口安全信息管理站的相关规定。该制度明确了井口站人员配置,包括组长1人和信息员4人,并强调这些人员归安检科管理。其主要职责涵盖对“安全生产信息填报单”的管理、筛选、分类与登记,及时向相关单位下达“安全隐患处理通知单”,并跟踪落实情况,记录接收人、整改时间、负责人及验收人等信息。此外,还包括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的管理和公示,以及对未按时整改隐患的问题进行处罚。该制度还详细规定了“安全生产信息填报单”的填写要求,确保每次下井时必须真实反映井下存在的问题,否则将不予考核下井并处以罚款。同时,明确了“安全隐患处理通知单”的下达流程,强调了各生产队组在接到整改指令后的责任,要求立即解决并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对于不按规定整改的责任单位将进行严厉处罚。最后,对信息员岗位责任进行了具体阐述,包括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各类台账报表、严格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等。
《井口站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矿行业内的所有涉及井下作业的企业。它特别针对那些需要频繁进行井下作业且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煤矿企业,旨在通过严格的管理制度确保每一位下井工作人员的安全。该制度不仅适用于煤矿企业的管理层,也适用于一线的生产队组成员,尤其是负责安全管理的信息员。通过明确各岗位职责,确保从信息收集到隐患处理的每一个环节都能得到有效监控,从而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矿井的正常生产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