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资源整合监察副局长岗位责任制》讲解了监察副局长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范围与工作内容。该责任制强调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所有行动符合上级管理部门的规定,并以此为指导开展小煤矿和基建项目的监察工作。它描述了组织制定小煤矿及基建监察工作的规划过程,明确要求逐步完善各个工作岗位的责任制度。文档指出需要对集团公司内部的小煤矿进行隐患排查,查处越层越界行为并及时行文上报。同时负责监督井田及其周边小窑的供电情况,确保电力供应的安全合规性。筹备并主持有关小窑安全监管的工作会议,定期召开月度例会,讨论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此外,文件还涉及协助处理非煤矿山和其他基建井的安全监察任务,确保这些项目同样遵循严格的安全生产标准。
《基建、资源整合监察副局长岗位责任制》适用于煤炭行业中的大型企业集团,尤其是那些拥有多个小煤矿或其他矿业资产的企业。它为从事基建和资源整合监察工作的副局长提供了详细的职责说明,帮助其明确自身角色定位,更好地履行保障生产安全的使命。此责任制不仅适用于直接参与监察工作的人员,也适用于需要了解或配合监察活动的相关管理层及工作人员,确保整个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得到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