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压车管理制度》讲解了井下运输管理中的具体规定,明确了不同工作面和单位对于车辆卸载、存放及管理的责任与时间限制。该制度指出,运输段负责检查考核井下积压车情况,掘进工作面材料车需在16小时内完成卸载,岩石段队工作面仅允许存放6个喷浆料车用于应急,并且必须在24小时内卸完其他材料车,专用物料车则要求8小时内卸完。岩石段队装满矸子的车辆要及时运至车场并连接妥当,严禁空重车及料车混放。各生产单位在非搬家情况下,零散向外运输的材料车要与重车及时连接运出,通知运输段拉车但未及时处理的由运输段承担责任。积压车责任范围根据采煤段队、岩石段队和其他地点进行了划分,明确规定了接煤台前后90米范围内车辆由使用单位管理,岩石工作面至架线终端车辆归使用单位管理,其余地点由运输段负责。对于积压车的查处与考核,运输段作为主体单位需对所有矿车进行有序管理,每查出一辆积压车将考核责任单位100元,同时调度室、成本稽查、考核办也负有监督考核职责,同样按照每辆积压车考核责任单位100元的标准,联责运输段50元。
《积压车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矿井下运输管理工作,尤其针对采煤段队、岩石段队以及运输段等相关作业单位。此制度旨在确保井下各类车辆能够高效、有序地运行,减少因车辆积压导致的安全隐患和资源浪费问题,提高生产效率。它为井下运输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操作规范和责任界定,有助于各单位之间协调配合,保障煤炭开采过程中的物流顺畅,适用于所有参与井下运输管理及相关监督工作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