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讲解了技术部长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具体职责和工作要求。该文件明确了技术部长需在总工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安全生产技术监督管理,确保安全与生产的平衡。文中描述了技术部长要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并依据行业规范标准进行指导监督。文件还提及技术部长组织修订项目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并督促实施的任务,参加安全大检查并主持汇总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意见的工作。此外,《技术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也涵盖了技术部长参与技术管理和安全技术审批,编制并实施应急预案的职责。面对重大生产事故时,技术部长必须亲临现场,协助制定措施,协调部门资源,组织抢险救灾,并按“四不放过”原则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技术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适用于各类设有技术管理部门的企业或单位,特别是那些涉及高风险生产活动的行业,如化工、冶金、建筑施工等。对于这些领域的技术部长来说,本责任制为他们提供了明确的行为准则和工作指南,帮助他们在日常工作中有效地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同时,它也为其他相关岗位人员理解技术部长的角色定位和职能范围提供了参考,有助于促进企业内部的安全协作和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