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讲解了技术副队长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具体职责及其落实与考核标准。该制度指出,技术副队长对分管范围及技术管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直接管理责任。职责范围包括协助队长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安全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在技术方面负有安全责任;负责全队的技术管理工作,确保职工培训和安全技术措施在现场得到有效实施;施工前必须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安全技术监督,并确保其严格执行;参与机电设备的安装、试运、验收及维护指导工作;为职工提供安全技术教育和技术指导,坚决制止违章作业;参与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有权拒绝违反劳动安全法规的指令。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与考核标准明确了技术副队长需定期检查分管范围内生产作业地点的安全状况,发现隐患应及时安排整改;在出现危及安全生产的事故隐患时,应立即采取临时性安全处置措施以防止事故发生;如果未按要求进行安全技术监督或未能对职工进行必要的安全技术教育和技术指导,将根据绩效考核标准扣除相应的分数。
《技术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适用于各类矿山、建筑施工等高风险行业中的技术副队长岗位人员。这些行业的生产过程复杂且存在较高安全风险,需要技术副队长严格履行上述职责,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各项安全措施得到落实,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通过明确技术副队长的具体职责和考核标准,有助于提高企业整体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