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员职责与处罚条例》讲解了技术员在矿井“一通三防”管理工作中的具体职责以及未履行职责的相应处罚措施。该条例明确了技术员需在科长直接领导下负责“一通三防”的技术管理,包括审核报表和技术攻关等任务。技术员还负责编制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中关于“一通三防”的部分,若未及时完成编制将面临200元罚款。对于先进通风技术和设备的应用推广,也是技术员的重要工作内容。组织本科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和技术培训是提高团队整体水平的关键环节之一。此外,技术员应参与通风管理制度的制定,时刻掌握通风工作的动态。深入现场了解“一通三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解决隐患至关重要,未能及时发现和处理者将分别受到200元和500元的罚款。技术员有责任向科长汇报重大问题及重要工作进展,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未及时汇报则会遭受500元罚款。最后,技术员还需完成科长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技术员职责与处罚条例》适用于煤矿行业的技术员岗位。该条例为从事矿井“一通三防”相关工作的技术人员提供了明确的行为准则和工作指引,确保他们在日常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规定,履行职责,保障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通过设定具体的处罚措施,促使技术员更加重视自身的工作任务,减少因疏忽或失职带来的安全隐患,对提升整个煤矿行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