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讲解了监控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六项主要规定。该制度强调了监控员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指示和命令,通过不断学习提升业务能力,熟悉系统并准确操作。文件明确了监控员应坚守岗位,保持敬业精神,在工作时间不得离开监控室或从事与本职无关的活动,杜绝睡岗现象。文档要求监控员须认真填写各类报表和记录,确保数据准确无误,并对监控系统出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同时,当采掘区队汇报安全生产状况时,监控员要详细了解工作地点、劳动组织、工作内容以及存在的隐患和安全情况等信息,并做好详细记录。此外,监控员还需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并负责维护室内外卫生环境。为了保障监控系统的安全性,《监控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还规定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监控室,非本监控室人员禁止私自上机操作。
《监控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适用于煤矿、金属矿山以及其他涉及井下开采作业的企业中负责监控工作的人员。这些行业领域内的监控员承担着重要的安全生产监督职责,需要严格按照此责任制的要求开展工作,以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可控,保障企业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该责任制为监控员提供了明确的行为准则,有助于提高其工作责任心和专业素养,从而更好地服务于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