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避险系统培训制度》讲解了通过使用演练确保每位入井人员正确操作紧急避险系统,规定井下员工必须熟悉自救装置的位置和使用方法,在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自救。该制度强调职工应爱护紧急避险系统装置,一旦发现损坏立即报告相关部门以及时修复并重新投入使用。为了保障安全,每名员工都必须掌握紧急避险装置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并且对于新设置的紧急避险系统,各队队长有责任向员工详细说明设置的路线和地点。针对新到矿的员工,除了不少于72小时的安全教育培训外,还特别要求对紧急避险系统的知识进行专门培训,未完成培训者不允许入井工作。此外,所有员工还需学习紧急避险相关的管理使用规定,深入理解自救知识。
《紧急避险系统培训制度》适用于煤矿行业以及其他存在类似地下作业环境的高危行业。它为这些行业的企业提供了详细的指导方针,确保员工在面对突发情况时能够有效利用紧急避险系统保护自身安全。具体来说,这份文件特别适合那些拥有复杂地下设施的企业,如金属矿山、非金属矿山等。同时,也适用于从事相关工程设计、施工及安全管理的专业人士,帮助他们建立和完善紧急避险系统,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