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讲解了经营副矿长在煤矿企业中承担的重要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该文件强调了经营副矿长需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以及“一岗双责”的原则履行其职责。文中列出了具体的安全管理任务,包括组织制定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并参与审定全矿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经营副矿长还须参与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确保资金到位以支持培训工作。文件指出其负责落实矿年度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确保事故隐患治理、煤矿建设项目、设备材料采购、安全设施装备及工程等专项资金的落实。此外,经营副矿长要研究并落实安全投入的相关规定和财税优惠政策,确保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补助资金得到合理利用。在事故发生时,经营副矿长参与抢险救援,配合调查并向事故调查组提供必要信息,协助查清事故经济损失,同时保证抢险救援资金的落实。
《经营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适用于煤炭行业内的各类煤矿企业,特别是那些设有经营副矿长职位的企业。它为这些企业的经营副矿长提供了详细的安全生产管理指导方针,明确了他们在日常管理和突发事故中的具体职责。通过遵循这份文件,相关管理人员能够更好地理解自身在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方面的作用,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从而提升整个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同时,该文件也适用于监管部门,作为监督和评估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