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科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讲解了机电科副科长在保障安全生产方面所承担的具体职责和任务。该文件明确了机电科副科长需要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指令和要求,在科长和支部书记的带领下对其分管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参加编制全科年、季、月安全生产计划并负责实施,及时完成矿下达的临时任务。机电科副科长需参加矿召开的生产调度会,在安排生产任务的同时布置安全措施,确保每一项工程都有相应措施,并且严格执行“一工程,一措施”、“一标准”的原则把好工程质量关。每月三次参与设备质量检查,对查出的问题限期处理,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参加矿召开的安全生产会议,认真落实会议精神,亲自指挥重大工程的施工,确保保质按时完成施工任务。文件强调机电科副科长自身要无“三违”,无直接重大责任事故,同时参加事故追查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按规定逐级上报。深入实际对设备安全状况进行调查研究,协助科长搞好机电标准化工作和设备管理创优争先工作,检查监督设备使用情况,在可能发生设备或人身事故的情况下,有权停止设备使用并及时报有关单位,研究预防设备事故的措施。
《机电科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适用于煤矿企业的机电部门,尤其是担任机电科副科长这一职位的人员。该责任制旨在为机电科副科长提供明确的工作指引,帮助其更好地履行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确保煤矿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行,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事故发生率,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通过遵循此责任制,机电科副科长能够有效地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促进企业整体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