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工品领退料制度》讲解了为加强火工品管理而制定的一系列详细规定。该制度指出,所有出入火工品库的人员需遵守火工品库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在领用环节,由工点技术负责人开具审批使用签认记录单,爆破员依据此单到火工品库领取,并与库管员办理签认手续。到达现场后,技术负责人再次确认数量并签认。对于未用完的火工品,爆破员需分类存入防爆箱并填写出入记录,如有剩余还需办理退库手续,且必须由爆破员亲自处理,非爆破员不予接受。对于未能及时退库或漏签的行为将进行严肃处理,严重者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火工品领退料制度》适用于涉及火工品使用的各个行业领域,特别是从事爆破作业的企业和单位。这包括但不限于矿山开采、工程建设、拆除工程等需要使用火工品进行作业的场合。无论是大型国有企业还是中小型民营企业,在涉及到火工品管理时都应严格遵循本制度,确保火工品的安全管理和合法使用,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社会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