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卫支队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讲解了护卫支队支队长在确保企业安全和稳定方面所承担的具体职责。该文件强调支队长需要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方针,通过教育全体干警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增强责任感,为企业创造安全和谐的治安环境。支队长要领导业务科室拟定执勤方案,审定重点守卫目标,合理部署警力,确保244处要害部位和首脑机关的安全无事故。文件指出支队长还需定期组织军政业务训练,提高全系统军政素质和安全意识及技能,并抓好队伍自身建设,杜绝违法乱纪现象,保持队伍政治坚定性和可靠性。支队长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查隐患、堵漏洞,及时制定整改措施,纠正失职行为,严肃查处违章作业现象。统筹安排“四防一保”安全措施,防止重大火灾、盗抢、爆炸等严重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保障后勤服务基层。支队长还需掌握敌社政情,排查矛盾纠纷,协助做好群体性上访劝阻疏导工作,维护企业稳定。此外,支队长负责定期修改完善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战演练,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护卫支队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适用于护卫支队及其下属单位的相关人员,特别是担任领导职务的支队长。该文件为这些人员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帮助他们在日常工作中遵循正确的安全生产管理流程。具体来说,它适用于负责企业安全保卫工作的各级管理人员,以及参与执行安全保卫任务的一线工作人员。文件中的规定有助于确保企业在生产建设和日常运营中能够维持高水平的安全标准,避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企业的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