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主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讲解了地质主任工程师在矿井安全与生产中的职责范围、工作内容及具体要求。该制度阐述了地质主任工程师需在矿总工程师和技术科长领导下,承担提供地质构造变化资料并确保业务保安工作的任务,明确其为全组安全技术工作的首要负责人。制度描述了负责收集、分析和管理全矿地质资料,并编制相应安全技术措施的职能;同时强调参与采区设计等文件编审工作的重要性。文中还提到了负责水文地质方面的工作,熟悉相关政策制度,总结水文地质规律以预防井下突水事故。此外,资源管理工作也是关键部分,需要确保资料数据准确可靠,支持采区生产接续。深入现场了解地质变化情况,检查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是其重要职责之一,对于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参与处理。整理地质资料、图件和成果上报归档、组织定期业务检查会议、提出工作计划、讨论疑难地质问题、督促安全管理等工作也在职责范围内。制度还涵盖了做好地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严格管理地质基础工作,以及编制矿井地质补勘设计寻找后备资源,保障矿井发展储量。最后,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和创新地质技术同样是不可忽视的任务。
《地质主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适用于煤矿及其他矿山企业中担任地质主任工程师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这一制度特别针对那些从事矿井地质研究、资源管理和水文地质工作的人员,旨在明确他们在日常工作中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和技术职责。该制度不仅适用于大型国有矿山企业,也适合中小型民营矿山,帮助相关工作人员理解自身在保障矿井安全生产方面的角色,确保各项地质工作符合国家法规标准,从而提高整个矿业行业的安全生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