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讲解了大队长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全面职责。该文件描述了大队长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的决定和指示,确保温二井驻织金县永兴煤业公司施工处的安全工作得到全面落实。文件阐述了大队长负责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必要的人员和装备,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确保这些制度得到有效执行。文中提到大队长需组织编制和审定矿井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及各类计划,包括安全技术措施、教育培训、灾害预防与处理等,同时确定全矿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并制定奖惩办法。此外,文件强调大队长定期主持安全办公会,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和隐患,并组织安全大检查以消除事故隐患。文件还指出大队长要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源,改善劳动环境,提高管理水平,并审阅瓦斯日报表,监督瓦斯管理。最后,文件提及大队长应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接受监督,并在事故发生时组织抢险救灾,协助调查处理。
《大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适用于煤炭行业的矿井施工管理领域,特别是对于担任大队长职务的管理人员。这份文件为他们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帮助其明确自身在安全生产中的具体职责和任务,从而有效保障煤矿生产的安全性。该文件同样适用于参与矿井施工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人员,如安全工程师、安全员等,通过遵循大队长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可以确保整个团队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一致性和高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