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储、装、运系统的防尘管理制度》讲解了洗煤厂和运销科需负责各自工作范围内的防尘管路及设施的日常维修,并且要指定专人负责防尘工作。通风科承担每月对产尘地点进行全尘和呼吸性粉尘测定的任务,同时每月必须检查各地点防尘情况并进行“三定”和考核。该制度强调所有防尘设施必须齐全且正常使用,按规定洒水、清扫或冲洗所管辖范围内的煤尘,确保皮带走廊无厚度超过5毫米,连续长度超过5米的煤尘堆积,电器开关班班抹干净,其上不得有厚度超过1毫米的煤尘。规定各皮带、煤溜、机头、机尾、电机、减速器上必须班班清扫,5米内不得有杂物,各部皮带架保证托辊齐全、转动灵活、不跑偏、不漏煤。各转载点喷雾及皮带走廊内的所有防尘水幕要灵敏,正常使用,定期冲刷积尘,每次冲洗要有记录可查,间隔时间不超过10天,内容包括冲刷时间、工作范围及冲洗人员。各单位要采取措施防止喷雾及冲洗污水溢流,只有在有下水的地方才可冲洗,污水集中排放。
《地面储、装、运系统的防尘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炭行业中的洗煤厂、运销科以及涉及地面储、装、运系统的其他相关单位。此制度旨在确保这些单位能够有效管理和控制生产过程中的煤尘,减少煤尘对环境和员工健康的影响。通过明确各部门职责,如设备维护、日常清洁、定期检测等具体要求,为保障作业环境的安全卫生提供了详细的指导规范,有助于提高整体安全生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