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测科地质工安全生产责任制》讲解了地质工作为本岗位安全生产直接责任者所需履行的各项职责和面临的责任追究。该文件指出,地质工负责矿井地质工作,需掌握矿井安全生产的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按煤矿安全规程、矿井地质规程及质量标准化标准作业,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地质工还需进行现场观测、编录和综合分析,填绘各种地质台帐及图纸,并收集、整理、提供和检查地质资料,深入现场独立解决生产中的一般地质问题。此外,地质工应按时参加安全技能培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杜绝违章行为,严格履行公司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在责任追究方面,文件明确,若未认真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或技术规范,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等,未能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工作中出现技术失误或造成工作失误,地质工将负直接责任。对于违章作业造成安全事故、对他人违章作业不制止、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在事故调查中弄虚作假的行为,将给予警告处分,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地测科地质工安全生产责任制》适用于煤炭行业的地质工种,特别是从事矿井地质工作的人员。这些人员需要了解并遵守本文件中的规定,确保自身在矿井地质工作中的行为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的要求。同时,该文件也适用于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部门,用于监督地质工是否按照规定履行职责,保障矿井地质工作的安全性和准确性,进而维护整个矿山生产的安全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