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冲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制度》讲解了为确保矿井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而设立的一系列组织协调措施。该制度涵盖防冲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包括数据收集、治理施工时其他单位的配合要求、设备管理规定、卫生保持标准、检查参与要求及会议出席规则,并强调资料及时报送的重要性。对于与上级主管部门的组织协调,制度明确指出需事先汇报矿分管领导,掌握相关规定和办事程序并尊重其办事流程。在与科研单位、供货厂家的协调方面,强调了合同执行的重要性,涉及到资金、质量、进度等关键问题,并且规定了双方提供资料的时间节点和内容。关于冲击地压事故处理的组织协调,则依据兴隆庄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有关冲击地压事故应急预案的规定执行。对于其他未尽事项,由总工程师或防冲副总工程师召集相关单位通过专业会议形式进行组织协调。
《防冲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制度》适用于煤炭开采行业中的冲击地压防治领域,特别是那些存在冲击地压风险的矿井。它不仅为矿井内部各相关部门提供了明确的工作指引,还规范了与外部机构如上级主管部门、科研单位以及供货厂家之间的协作流程。此制度旨在保障所有相关人员了解自身职责,遵循既定程序,确保防冲工作有序开展,从而有效预防和应对冲击地压事故,保障矿工生命安全和矿井生产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