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度室督察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讲解了调度室督察员在矿井安全管理中承担的关键职责。该制度明确了督察员需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同时遵从上级指示和指令以及三大规程,落实矿内各项规章制度。文件指出,督察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并按规定上下井,对井上、下环境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督察员负责监督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安监员在现场管理中的履职情况,确保他们尽职尽责并避免违规违纪行为。此外,该制度强调督察员要检查矿上各项制度和规定的落实状况,致力于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即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最后,《调度室督察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也涵盖了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的要求。
《调度室督察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适用于煤炭开采行业的矿井企业,特别是那些设有专门调度室以协调和监督日常生产的单位。此制度针对从事矿井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调度室督察员本身。这些人员需要熟悉并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矿山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确保矿山企业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运营,维护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通过明确督察员的具体职责,有助于提高整个矿井的安全管理水平,为员工提供一个更安全的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