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煤层自然发火装备及仪器仪表管理制度》讲解了煤层自然发火防治装备和安全仪器仪表的管理规范,确保其在煤矿生产中的有效应用。该制度强调,这些装备和仪器仪表进矿前需由物管科、机电科等多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并且要求根据实际需求配备足够数量的防灭火仪器仪表,备用量不低于应装备的20%,保证性能完好和计量检定合格。为确保设备准确可靠,必须严格按照年度送检计划及时送检并记录台账,只有取得检定合格证才能继续使用。所有仪器仪表需建立详细的登记台账,做到账物相符,同时要求集中管理,确保使用、发放和维修记录完整。对于便携式仪器仪表,特别规定要电量充足、灵敏可靠,使用者凭牌领取并认真检查完好情况,注意保养维护避免损坏,如遇故障应及时交回维修而非自行拆卸修理。此外,还强调了色谱仪及制氮机的日常维护管理和使用规范,确保其始终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投入运行,对无法正常使用或技术性能落后的设备则严禁使用并申请报废更新。
《防治煤层自然发火装备及仪器仪表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矿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领域,尤其是从事煤层开采的企业和单位。具体包括负责物管、机电、通风等相关工作的部门以及直接参与煤层开采作业的工作人员。该制度旨在保障煤矿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能够正确使用和维护防治煤层自然发火的装备及仪器仪表,确保设备的性能稳定可靠,从而提高煤矿生产的整体安全性,降低火灾风险,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