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测科主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讲解了地测科主任工程师在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中的关键职责与责任追究机制。该文件明确了地测科主任工程师作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第一责任人,需要全面负责技术管理工作,并必须熟练掌握专业知识并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岗位责任部分详细列出了12项具体工作内容,包括配合地质测量工作、提高业务素质、分析处理地质问题、管理资料档案、检查施工现场、编制地质说明书、排查水害隐患、发布通知单、进行储量计算和回采率考核等。责任追究部分则规定了针对不同违规行为的具体处罚措施,如警告、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以确保地测科主任工程师能够尽职尽责,避免“三违”现象,保障煤矿生产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地测科主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适用于煤矿行业中的地测科主任工程师及相关技术人员。该文件为这些专业人员提供了明确的行为准则和技术管理标准,帮助他们在日常工作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它不仅适用于指导地测科内部的技术管理和现场操作,也适用于监督和评估地测科主任工程师的工作表现,确保其在煤炭资源合理回收、防治水害等方面履行应尽职责,维护煤矿生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