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压电缆管理制度》讲解了针对6平方毫米以上到货待用的电缆实施严格管理措施,涵盖从入库到使用结束回收整个流程。该制度规定电缆由电缆管理组进行编号,在两端标记并建立相应的台账、牌图板以及移动卡片以确保物账卡板相符。库存电缆统一由器材库发放,且必须附有合格证才能发放。使用单位领用电缆需经过电气管理组按负荷审批同意后办理手续。对于运行中损坏需更换的电缆,使用单位要重新领取,并分析原因追究责任者,无故损坏将面临罚款。入井电缆必须具备电缆管理组开具的入井证。使用结束后的电缆要及时回收,回收工作根据情况由不同单位负责,并由电缆管理组验收检查。新领和回收的电缆都需要进行详细检查和修理,确保其绝缘阻值符合要求,不合格的会下达整改通知单。井下电缆敷设必须遵循煤矿安全规程,严禁与水管、风筒吊挂在一起,对超负荷运行导致发热的情况同样要求限期整改,未能按时整改或造成后果的将被处以不同程度的罚款。
《低压电缆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炭开采行业,特别是涉及井下作业的企业。它为这些企业提供了详细的低压电缆管理指南,涵盖了从电缆采购入库、使用审批、日常维护到报废处理等各个环节。此制度有助于保障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确保电缆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可靠性,避免因电缆问题引发的安全事故,适用于所有涉及到低压电缆使用及管理的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电缆管理人员、使用单位员工、器材库工作人员以及电气管理人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