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煤层自然发火检查制度》讲解了针对煤矿井下防止煤层自燃的一系列具体检查措施和管理要求。该制度明确了通风区在每月月末需编制次月的观测点计划,并由总工程师审批,确保预防工作有规划、有步骤地进行。每周对井下封闭墙至少检查一次,通过对比检查记录表、检查手册、台帐保证数据一致性,一旦发现气体成分、温度或水温异常变化,则立即取样化验分析并处理墙面破损或漏气问题。采煤工作面回风流中安装一氧化碳传感器以监测CO浓度,当超过24PPM时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切断电源。若出现自然发火征兆或高温点,同样需要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每周定期探查采煤工作面机风巷及煤巷掘进工作面对已有的冒高探查点取样化验,若有发火隐患应迅速汇报总工程师并持续跟踪处理。此外,每周至少一次对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瓦斯抽放管路内气体成分取样化验,及时消除发火隐患。所有气样化验分析使用地面气相色谱仪,确保数据精确可靠,化验结果上报相关负责人审阅。
《防治煤层自然发火检查制度》适用于煤炭开采行业,特别是那些存在煤层自然发火风险的煤矿企业。它为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以及一线工人提供了详细的指导方针,帮助他们了解如何有效预防和应对煤层自然发火的问题。通过遵循这些规定,可以确保煤矿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煤层自燃带来的安全隐患,保障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煤矿生产的整体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