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工余安全管理制度》讲解了为加强员工工余安全管理,实现本质安全目标而设立的制度。该制度涵盖了总则、管理机构、工余安全管理及附则四部分内容。总则部分强调制度制定的目的在于规范员工工余时间的行为,树立良好形象;管理机构章节明确了由基层单位负责管理和考核,成立由综合部、安环部等组成的工余管理机构,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安全科进行调查汇总和考核,车间主任、班组长也纳入管理并赋予职责。工余安全管理章节详细规定了实行家庭监督卡制度,要求员工家属定期反馈员工工余活动情况,并通过召开家属座谈会、走访街道居民委、聘请监督员等方式构建社会监督网络。同时,制度要求及时处理违法违纪行为,开展安全宣传活动,对工余事故进行分析并制定预防措施,确保员工有良好的工作状态和安全意识。附则说明了制度的解释权归属及施行日期。
《非煤矿山工余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矿业公司全体干部、员工及外协人员。它不仅针对主体单位的一线岗位员工和维修岗位员工,还包括辅助单位的相关人员。此制度特别注重将工余安全管理延伸至家庭和社会层面,通过建立监督机制确保员工在非工作时间内的行为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适用于希望通过强化员工工余管理来提高整体安全水平的非煤矿山企业,尤其是那些希望从源头上杜绝安全隐患,保障员工身心健康和企业稳定发展的矿业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