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管经营副经理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讲解了分管经营副经理在安全管理方面所拥有的权力和需要承担的职责。安全管理权力包括有权拒绝批准不符合规定的产品,拒绝任何人的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对管理人员工作进行考核并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者实行罢免,以及进入项目部内任何工作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安全管理职责则涵盖在煤矿负责人领导下负责安全生产所需物资供应、储备工作,编制年、季、月供应规划并对采购物资质量负主要领导责任。根据生产计划安排督促指导供销对物资保管、储存、发放工作,抽查采购物资及入井材料是否符合安全规定,确保不合格物资不予发放。由于采购原材料不符合安全要求造成事故隐患需承担领导责任。对分管部门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规章制度,抽查执行情况并及时处理不认真履行安全职责的管理人员。定期检查所分管部门的安全设施完好状况,员工安全教育情况,现场管理情况,发现隐患及时责令限期整改,因管理监督不力造成事故需承担领导责任。轮流值班时还需履行值班矿长的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分管经营副经理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适用于煤矿行业内的分管经营副经理岗位。该文档为这些管理人员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帮助他们在日常工作中更好地履行安全管理和监督职能。适用于所有涉及安全生产物资供应、储存和分发的环节,同时适用于内部安全检查、人员培训、制度建立和执行等多方面工作。此外,对于那些需要在不同时间段承担额外安全管理职责的管理者,如轮值期间,也提供了具体的行为规范和责任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