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灭火、监测监控副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讲解了防灭火及监测监控副处长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职责与任务。该文件阐述了副处长需在处长直接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有责任,包括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级上级部门关于“一通三防”的规章制度,确保分管范围内的通风工作顺利进行。文档描述了副处长应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各矿(公司)的“一通三防”情况,通过督察检查来掌握这些单位对相关规定的执行管理状况。对于发现的隐患问题,副处长需要提出整改意见,并帮助解决存在的难题。此外,文件还指出副处长要审查有关防灭火、监测监控的设计方案,确保其符合安全标准。
《防灭火、监测监控副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适用于煤炭开采及相关行业领域中涉及防灭火、监测监控工作的管理人员。具体而言,适用于担任此类职务的副处长或承担相似职能的人员,这些人员负责监督和指导矿山企业的“一通三防”工作,确保企业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保障矿山安全生产。这不仅有助于提高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水平,也对维护从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有着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