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电气设备入井管理制度》讲解了煤矿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管理的具体规定与实施办法。该制度旨在通过一系列严格措施确保井下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转,提高管理水平并减少电气事故,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文中强调了井下电气设备的选用需遵循煤矿安全规程,并要求从事防爆电气设备相关工作的人员熟悉并执行GB383683防爆电气设备制造检验规程及煤矿电气设备防爆性检查细则。新购进和升井检修后的高压、低压防爆开关等防爆电气设备必须经过防爆性能详细检查,合格后贴合格证并编号或签发入井合格证才能使用。对于新装备的采掘工作面,单位机电技术人员需提前报批所需设备,并在安装完毕后由安全科组织验收,机电科重点检查防爆性能和保护装置。此外,所有防爆电气设备要有详细的入井、安装、检修记录,建立设备台帐,对因不当操作导致失爆的情况进行处罚。使用单位要严格执行设备包机制度,发现失爆及时处理并向相关部门汇报。防爆电气设备必须有防爆检查员签发的入井许可证,无此证的设备井口把钩工可拒绝其入井使用。气动、液压动力设备也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并适合现场实际。
《防爆电气设备入井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矿行业,特别是涉及井下作业的企业。具体适用对象包括但不限于煤矿井下的机电设备管理人员、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安装和验收人员、机电技术人员以及设备使用单位的相关工作人员。这些人员需要根据本制度的规定来规范自身行为,确保所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符合安全标准,从而有效预防电气事故的发生,为煤矿安全生产提供坚实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