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尘测定制度》讲解了矿井在粉尘防治方面需要遵循的具体规范和操作流程。该制度指出矿井必须配备不少于2名专职测尘员,负责粉尘测定工作,并确保所用测尘仪器每半年进行一次计量检定且贴有合格证才能使用。根据生产布局及作业场所情况,每月需编制测尘计划,合理选择和布置测尘地点,以符合粉尘浓度和分散度测定办法中的相关规定。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井下每月测定2次,地面每月测定1次,测尘时要同时测定全尘和呼吸性粉尘;粉尘分散度则每6个月测定1次。测得的结果如粉尘浓度测定汇总表和粉尘测定报表需每月上报通防部。对于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规定每6个月测定一次,若变更工作面也必须测定。工班个体呼吸性粉尘监测每季度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一次,涉及单位需积极配合,严格按照规定的班次、工种监测,损坏个体呼吸性粉尘采样器将被处以仪器原值五倍以上的罚款。每次测定的有效样品数不得少于3个。此外,测尘员有权监督防尘措施执行情况,对违章作业或粉尘浓度超标的情况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
《粉尘测定制度》适用于煤炭开采行业,特别是从事煤矿井下作业的企业。它为相关企业提供了详细的粉尘测定指导,包括人员配置、仪器要求、测定频率、地点选择以及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规定。通过实施这一制度,有助于保障矿工健康,确保企业遵守国家关于粉尘防治的相关法律法规,从而有效控制和减少粉尘危害,提升安全生产水平。适用范围涵盖了从管理层到一线员工在内的所有与粉尘环境相关的岗位,确保每个环节都能严格遵循粉尘测定的标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