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矿长(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讲解了副矿长在矿长领导下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该文件描述了副矿长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具体包括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文中提到副矿长需组织进行安全检查与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对于重大事故隐患要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同时,负责分管部门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以及考核工作,确保相关人员具备足够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此外,还强调了副矿长应组织对分管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按规定上报。最后,指出副矿长需要定期召开专业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安全形势,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以确保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副矿长(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适用于煤炭开采行业中的各类矿山企业。特别是那些设有副矿长职位的企业,用以明确副矿长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所承担的具体任务和责任。这份文档不仅为副矿长提供了工作指引,也为其他管理人员理解和支持副矿长的工作提供了依据。它有助于提高整个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