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工作职责》讲解了不同层级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具体责任和要求。该文件明确了从单位正职到现场班长以及安监员等各级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范围,确保安全管理责任层层落实。对于主管区域的单位正职而言,其对所辖区域的安全质量、文明生产负全责,并且在发生事故时会进行责任连挂。分管责任区域的单位干部需要负责分管区域内的安全质量与文明生产,包括巡视现场、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协调处理存在的问题,承担连带责任。班工长则需关注本区域内的安全质量与文明生产,经常巡视作业情况,盯住安全重点,组织人力解决问题,同样承担连带责任。现场班长对区域内的安全质量、文明生产负全责,负责协调各工序作业情况,督促职工按章作业,组织事故抢救和汇报,承担区域内事故或“三违”的连带责任。安监员及业务保安人员要检查监督考核内容,及时与班工长联系解决问题,通过填写“三联单”追踪落实。
《责任单位工作职责》适用于各类存在明确管理层级结构的企业单位,特别是涉及生产制造、工程建设等高风险行业领域。它为这些单位提供了清晰的责任分配指南,确保每个层级的管理者都清楚自己在保障安全质量、文明生产方面的具体职责。无论是大型企业的高层管理者,还是基层的操作班组,都能依据此文件明确自身定位,在日常工作中履行相应的安全管理义务,构建起自上而下的全方位安全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