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管理制度》讲解了确保在突发事故救援时提供物质保障的目的,明确了制度制定的必要性。该制度覆盖了井下各种应急救援器材和应急药品等物资。供应部承担着各种应急救援器材日常管理的任务,综合办负责药品的日常监督,具体执行单位是卫生室。非事故情况下严禁任何部门和个人擅自使用应急物资装备,只有特殊情况且经过矿领导同意后才能使用。供应部会联合其他职能部室定期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清点、检查,如果发现应急救援物资不达标则及时更换、维修或保养。对于在定期检查中发现存在毁损、丢失情况的应急救援物资,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要求其进行赔偿。
《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管理制度》适用于矿山企业中的各个部门,包括供应部、综合办以及卫生室等与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管理相关的部门。它为这些部门提供了明确的操作规范,保证了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的良好状态,以便在发生突发事故时能够迅速投入使用,提高矿山企业的应急救援能力,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