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仪表强检制度》讲解了井下通防仪表的安全检验要求及使用规范。所有井下通防仪表必须经过安全检验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才能使用,未经认证的设备禁止入井。涉及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在试验前需要通过论证、安全性能检验和鉴定,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所有通防仪器、仪表需定期送上级部门指定机构检定,确保其准确性与安全性。具体而言,通防仪器、仪表须在使用前由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期内使用。矿用风表每半年须校检一次,未按时校检或不合格的不可使用。光学瓦斯鉴定器、甲烷检测报警仪以及其他通防常规仪器仪表每年必须校检一次,同样未按规定校检或不合格的不可投入使用。此外,每次仪器仪表鉴定完成后,应及时准确地填写送检台帐。
《仪器仪表强检制度》适用于煤矿行业的安全管理领域,特别是从事井下作业的企业单位。它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了关于通防仪表使用的明确指导,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该制度确保了所使用的仪器仪表均符合安全标准,保障了井下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同时也为企业避免因使用不合格设备而带来的安全隐患提供了依据。这一制度对于提高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