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季防汛防洪隐患排查制度》讲解了煤矿企业为应对即将到来的汛期所制定的一系列防汛工作要求和措施。该制度明确了从健全防洪抗灾制度、落实责任制,到制定矿井防治水措施的具体步骤。文中指出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三防”领导小组,确保对雨季“三防”工作的有效领导,并明确重点、难点及责任人。对于矿井水患防治,强调坚持“先探后掘,有掘必探”的原则,由专人负责跟踪调查分析水文变化情况,掌握邻近关闭煤矿积水状况并采取防范治理措施。此外,还提到加强防汛物资和防洪设施管理的重要性,包括定期维护检修供电设备、排水设备等,确保其完好无损,以及疏通沟渠、修筑堤坝等工作。同时,建立了重大水害隐患及时撤人制度,在暴雨洪水灾害严重时必须立即停产撤人,待隐患消除后再恢复生产。最后,该制度要求加强汛期安全调度和值班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保证通讯畅通,及时处理险情并上报。
《雨季防汛防洪隐患排查制度》适用于煤炭开采行业中的煤矿企业。这些企业在面临雨季带来的潜在洪涝风险时,需要依据此制度建立健全内部的防洪管理体系。无论是大型国有煤矿还是中小型民营煤矿,只要涉及地下采煤作业,都应严格遵守该制度的规定,做好预防准备,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与财产安全。这不仅有助于提高企业的应急响应能力,也能减少因自然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确保企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