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搬监区副监区长安全生产责任制》讲解了运搬监区副监区长在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具体职责和责任追究机制。该文件明确指出,运搬监区副监区长需对分管工作全面负责,并要求掌握必要的煤矿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并依法取得安全资格证。文件详细列出了一系列岗位职责,包括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规,协助监区长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安全检查,制定整改措施,监督安全教育及生产管理等。此外,该文件还强调了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效益之间的关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同时,文件明确了副监区长在事故发生后的应对措施,如积极组织抢救,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分析调查处理事故等。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文件也设定了严格的责任追究条款,涵盖违章指挥、忽视安全隐患、阻碍事故调查等情况,明确了给予警告、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以及可能面临的刑事责任。
《运搬监区副监区长安全生产责任制》适用于煤矿行业的运搬监区管理人员,特别是担任副监区长职务的人员。其内容旨在指导这些管理人员如何履行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确保煤矿企业的生产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本文件不仅为运搬监区副监区长提供了具体的工作指南,也为整个煤矿行业树立了安全管理的标准,有助于提高全行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