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害预防和处理制度》讲解了为确保煤矿安全生产,防范主要灾害发生而制定的制度。该制度强调严格遵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循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文件指出必须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且根据具体情况及时进行修改,经由矿技术、工程、机电、通风、调度、安全等业务部门会审后,由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再上报煤业公司批复。同时明确,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实施责任在于矿长。此外,《灾害预防和处理制度》还规定各矿井在制定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时,所需的费用、材料和设备等要列入企业财务、供应计划,以保障资源的充足供给,确保各项防灾减灾措施能够顺利开展。
《灾害预防和处理制度》适用于煤矿行业领域。它针对煤矿开采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灾害风险,如瓦斯爆炸、透水事故、火灾等,为相关煤矿企业提供了详细的灾害预防与处理指导。从管理层到一线员工,所有参与煤矿生产和安全管理的人员均需依照此制度执行相应的职责,确保每个环节的安全可控,保障矿工的生命健康和企业的生产安全。通过严格的制度规范,促进煤矿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