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实施细则》讲解了为改善煤矿工人井下作业环境、减少粉尘对职工身体的危害以及杜绝煤尘爆炸事故而制定的详细管理规则。该细则明确了矿井综合防尘工作的组织架构,包括成立专门的综合防尘领导组和办公室,并指定了具体的责任人及其职责。细则还规定了从矿长到各科队的具体负责人在防尘工作中的角色与任务,强调了定期召开专业会议研究部署防尘工作的重要性。文件描述了各个生产单位需建立完善的防尘台账并按时上报的情况,同时详述了测尘组的工作内容,如测定粉尘浓度、化验煤层特性等,并要求及时将检测结果反馈给相关部门。此外,该细则具体阐述了通风科技术主管及下属队伍对于防尘设施安装设计、维护管理和隔爆设施提供的职责。对于综采队、掘进队、开拓队和机电队,细则分别列出了它们各自在防尘设施使用、维护方面的具体职责范围,确保所有涉及的防尘措施都能落实到位。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实施细则》适用于煤炭开采行业,尤其是从事矿井作业的企业或单位。它主要针对井下作业环境中存在的粉尘问题提供全面的指导方针,旨在保护矿工的身体健康并预防因粉尘引发的安全事故。此细则不仅适用于矿井内部各部门,如通风科、安监站、工会等,还特别适用于一线生产队伍,如综采队、掘进队、开拓队和机电队等,这些队伍直接参与日常生产活动,在实际操作中负责执行具体的防尘措施,确保防尘设备的有效运行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