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井升降人员管理规定》讲解了由于付井设施检修而需从主井升降人员时,确保安全运行的具体措施。该规定明确了人员上下井前的准备工作,包括由运搬填罐工清理井口周围5米范围内的杂物和检查罐笼及其附属设备的安全性。对上下井人员进入罐笼后的具体要求进行了描述,如挂好罐笼链子、在填罐工确认安全后通知信号工发出开车信号,并强调信号发出后严禁任何人员进出罐笼或探头探身,随身物品不得探出罐体。文件指出,在升降人员期间,井口及井架处禁止有人工作,并且明确规定井上下的信号工必须通过对讲电话联系绞车工并发出提升人员信号,不允许混合提升。此外,还规定了罐笼每次乘坐人数限制为6人,按顺序上下井,禁止强行上下。对于信号工和绞车工的工作状态也提出了明确要求,确保精力充沛,信号清晰准确,操作严格遵循规程,特别是绞车工需要有主副司机配合,集中精力进行稳上稳下的操作。最后,《主井升降人员管理规定》强调了所有未尽事宜应严格遵照煤矿安全规程和技术操作规程执行。
《主井升降人员管理规定》适用于煤矿企业中涉及到主井作为人员升降通道的情况,特别是在付井设施检修期间。此规定为矿井内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提供了详细的安全操作指导,包括运搬填罐工、上下井人员、信号工以及绞车工等。它不仅保障了井下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也为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提供了规范依据,确保在特殊情况下能够有序、安全地完成人员升降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