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领导及部门防灭火岗位职责》讲解了矿井井下防灭火工作的组织架构与责任分配,明确了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的具体任务。矿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整体工作的人、财、物安排。矿总工程师则承担技术业务和行政管理职责,确保防灭火方案和措施的实施并合理使用资金。机电矿长专责机电设备区域的防灭火工作。安监处处长监督措施落实和控制重大事故风险。生产副矿长在其分管范围内落实和监督防灭火工作,并参与解决实际问题。通防副总负责制定规划和技术措施审查。通防组作为职能部门,提供技术指导和监督制度执行情况。通防区队是具体实施单位,同时肩负监督检查和技术培训任务。各生产单位在其管辖范围内实施防灭火工作并对职工进行培训。调度室协调施工和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安监处强化作业过程中的监督。工会负责宣传和职工培训。物资供应部和财务科保障材料和资金供给。
《主要领导及部门防灭火岗位职责》适用于煤炭开采行业,特别是存在井下作业环境的企业。该文件为煤矿企业的各级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方针,有助于建立健全的防灭火管理体系。从高层领导到基层员工,每个层级和个人都能依据此文件清晰了解自身在防灭火工作中所扮演的角色和承担的责任,从而提高整个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预防火灾事故发生,保障矿工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