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防尘防毒管理制度》讲解了在企业中实施全面防尘防毒措施的必要性和具体方法。该制度强调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并指出由生产副总经理主管,在集团公司的领导下进行管理,安全科负责日常监督。文件阐述了公司在规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也需对防尘工作进行相同操作,确保员工的安全与健康得到重视。每年制定生产计划时,必须同步考虑防尘规划和技术措施所需的资源安排,将这些内容纳入技术措施计划及财务和物资计划之中。文中还提及了员工培训的重要性,规定新员工上岗前和在职期间都应接受防尘知识教育,确保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此外,《综合防尘防毒管理制度》详细描述了对于新建、改建或扩建项目,防尘防毒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和投产,并且需要经过安全监管部门的验收才能投入使用。文件中提到各生产加工单位应当采取降低尘毒危害的有效措施,如采用新技术、新材料等手段,优先选择无毒或低毒物品,避免使用国家禁止的有毒物品。为保障作业环境的安全,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应与生活区分离,设置有效的通风装置以及自动报警装置和事故通风设备,以应对突发情况。对于有粉尘产生的车间,要求安装除尘设备并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同时在尾矿库、运矿道路两侧等地植树种草,降低扬尘,美化环境。最后,文件强调进入有毒有尘作业环境时,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好个体劳动保护用品,并在显著位置设置告知牌,公开作业环境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防范措施。
《综合防尘防毒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类存在粉尘和有毒有害物质产生风险的企业,特别是矿业、化工、冶金等行业领域。这些行业中的企业通常涉及大量可能释放出有害气体或粉尘的生产过程,因此需要严格按照此制度的规定来加强内部管理和员工培训,确保员工能够在一个相对安全健康的环境中工作。同时,本制度也为相关行业的监管机构提供了明确的标准和依据,便于监督企业是否有效落实各项防尘防毒措施,从而提高整个行业的安全生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