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工程质量管理验收制度》讲解了通风实施的具体规定及要求,涵盖了煤矿安全规程中的关键要素。该制度明确了控制风流设施的建设标准,包括风门、风桥、风墙和风窗等设施的设置规范。针对进回风井之间的联络巷提出了具体措施,必须砌筑永久性风墙,并且在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安设两道正向与反向风门。对于倾斜运输巷中设置风门的情况也做出了特别规定,强调应采取自动风门或专人管理方式,并配备防止碰撞的安全措施。此外,文件还详细说明了永久调节风门、风窗以及风桥的具体建设参数和技术要求,例如永久调节风门的数量不得少于2道,门扇厚度不得低于4厘米;永久调节风窗的调节窗需设置在上部,保证调节板灵活可靠;永久风桥的通风断面和坡度限制等。最后,《通风工程质量管理验收制度》描述了严格的通风设施验收流程,从通风队负责砌筑到通风队长跟班构筑,再到通风科的监督检查与初次验收,直至总工程师组织的最终验收,确保不合格设施不能投入使用,对不合格项目除返工外还将对责任人进行罚款处理。
《通风工程质量管理验收制度》适用于煤炭开采行业,特别是涉及地下矿井通风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工作。它为从事矿井通风工程的设计、施工、管理和验收人员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和质量标准。这不仅有助于保障矿井内部空气流通的质量,预防有害气体积聚带来的安全隐患,还为相关管理人员提供了监督依据,确保所有通风设施均符合安全标准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同时,该制度也适用于参与矿井通风设施建设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指导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技术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从而有效提高整个矿井的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