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管理安全工作责任制》讲解了煤矿企业为了确保矿井安全生产,防止通风、瓦斯、煤尘、火灾等事故的发生而制定的全面的安全工作责任制。该文件强调了全矿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必须遵守“一通三防”(通风、防瓦斯、防火)的相关制度、规定和措施,并明确了各部门在安全管理中的具体职责。文件指出,安全科和通风科负责监督执行情况,对违规行为将从严追究责任。同时,职工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中必须包含“一通三防”知识,所有入井员工有责任爱护相关设施设备,破坏行为将被严肃处理。此外,每月至少进行三次全面检查,并由总工程师主持专业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文件还详细列出了从企业法定代表到各职能部门的具体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定代表人作为第一责任人需审定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预案;矿长对“一通三防”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总工程师负责编制治理方案和技术措施;生产、安全、机电副矿长分别在其分管范围内落实相应责任;生产科需在设计和安排任务时考虑“一通三防”因素并参与技术方案审定;安全科则负责审查措施并监督现场落实。
《通风管理安全工作责任制》适用于煤矿行业,特别是那些涉及地下开采作业的企业。它为企业的高层管理者、部门负责人以及一线员工提供了明确的行为准则和操作指南,旨在通过规范化的管理和严格的执行来保障矿井内的空气流通,预防瓦斯爆炸、煤尘爆炸及火灾等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此文件不仅有助于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还能促使各部门之间形成良好的协作机制,共同维护矿山的安全稳定生产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