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检查员职责与处罚条例》讲解了瓦斯检查员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具体责任和违规行为的处罚标准。该条例描述了瓦斯检查员需要管理好并认真操作瓦斯检查器,确保不出现空班漏检的情况,并负责井下各处瓦斯的检查工作,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制度进行检查。如果发现瓦斯浓度超限,必须立即通知作业场所负责人停止或停电撤人,并向调度人员汇报以便及时处理。条例规定未定期、定时、定点检查者将被罚款100元,而对发现瓦斯异常未及时处理或上报者则罚款500元。文件还强调了瓦斯检查员要严格遵守交接班的规定,按照巡回表检查瓦斯浓度,每个工作面都应设有公布牌,违者同样面临100元罚款。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是条例中的重要内容之一,违反此规定者将被罚款500元。当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电停风时,瓦斯检查员需要立即撤出停风区所有人员并向通风调度汇报,未及时处理者将被罚款300元。此外,瓦斯检查员还要负责停风后恢复通风前的瓦斯检查工作,监督局部通风机管理人员对局部通风机的开启,违者罚款500元。条例明确了瓦斯检查员需负责经过地点传感器读数的校对及“一通三防”问题的汇报,同时负责井下全部风筒悬挂及维修工作,完成本职工作,听从领导指挥安排。瓦斯检查员还需认真填写瓦斯记录手册、瓦斯记录台帐,保证“三对口”,并且每次检查后必须及时向调度人员汇报。
《瓦斯检查员职责与处罚条例》适用于煤矿行业中的瓦斯检查员岗位。该条例为从事井下瓦斯检测工作的人员提供了明确的行为规范和工作要求,旨在确保他们在日常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保障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它不仅适用于新入职的瓦斯检查员作为培训指导材料,也适用于已经在岗的瓦斯检查员作为日常工作的参考依据,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自身职责,避免因疏忽或违规操作而导致的安全事故。